根据下沙校区的新特点,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特设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校园“110”。

指导思想是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联系师生、服务师生,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报警案件,并帮助学生解决多类应急问题。

工作方针是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做到有警必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一、校园110指挥中心的职权

(一)职责任务

1、负责校园110报警电话,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电话报案,接受各部门和校卫队巡逻人员报告紧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前期处置,同时根据案情的性质和严重性向园区110和公安机关报告。

2、接受广大师生的紧急求助,尽可能为其提供帮助。

3、受理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稳定、安全的事宜。

(二)工作权限

1、直接指挥权:对广大师生报告的危害校园稳定、治安的各类事件,指挥中心有权直接指挥调动有关力量前往处置。

2、前期处理权:遇有紧急情况,受理处置人员在向领导报告的同时,有权下达前期处置指令,受令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延期。

二、报警求助受理范围

1、各类有碍校园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有关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因供电、供水等与师生密切相关的设备管线发生故障,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险情的;

3、在校区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群体性事件;

4、在校区突发的涉及师生生命安危的事件;

5、在公共场所发现盲流、可疑陌生人以及遗失的物品;

6、师生发现其他必须作应急处置的各类情况;

三、工作程序:“校园110”报警求助受理处置工作包括接警受理、处置措施、善后工作三个环节

(一)接警受理

1、设置专门的报警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坐台受理(报警电话设置在保卫处总控值班室),随时接受在校师生的报警求助和执勤巡逻队员的情况报告。

2、对每起报警案件或求助事项都要做好文字记录。

3、值班人员要对受理情况进行监督,以便掌握警情,有利于处置。

(二)、处置措施

对各类报警求助,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予以处置。


1、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的,要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和性质,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一般事件交由保卫处或有关部门处理;发生重、特大案件或事件的,快速调派校园巡逻人员先期处置,并立即指令有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迅速向校领导和公安110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2、属于交通、火灾事故,立即报当地交警、消防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时迅速指派校园巡逻队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3、对学生纠纷、打架或其他群体事件,应迅速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和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理,平息事态。个别为首的可将其带回保卫处并通知学生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来协调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一些重大的群体事件涉及学校稳定的应立即报告校领导。

4、对正在校园肇事的精神病人,酗酒人员以及有碍校容的盲流,要立即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前往处置,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对于师生的求助,要认真问清情况,详细记载,热心服务,师生的急病求助要指派校园巡逻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协助现场的师生送校医务室或当地医院,并通知有关部门前往看护;非本校人员到校区办事问路要给予热心的解答、指路,并通知有关部门。

6、对供电、供水等设备、管线发生故障的,要立即通知总务处或维修中心派人维修,其中因故障造成现场围观、起哄、交通堵塞的,要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前往维护现场秩序。

7、对其它的突发性事件按事先制定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预案处理。

(三)善后工作

1、受理处置人员在处置事件后,要将处置结果详细记录在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2、值班干部每天都要检查记录报告,按重点情况收集汇总,并将处理的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校领导书面汇报。

四、装备配置

按下沙高教园区办公室和下沙公安分局要求(附后)。

五、“校园110”报警求助指挥中心及联动组成人员

“校园110”指挥中心接受校长的领导,由当天值班校领导,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

联动执勤人员:当天值班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校卫队校园巡逻人员、各系政治辅导员、有关值班人员。